题目: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招标控制价的探讨姓名:朱彦楠学号:280701120年级:08级院系:经济学院工程管理指导教师:刘崇林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招标控制价的探讨朱彦楠08级工程管理280701120摘要:自2008年实施新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来,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逐渐接受了招标控制价这一新事物
招标控制价编制的科学与否,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的成败,以致可以影响整个建设项目的成效
鉴于招标控制价的重要意义,本文论述了其作用和常见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招标控制价招投标清单计价一、招标控制价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实施以来,对我国的招投标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因此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相关人员泄露
但是在实践操作中,设标底招标存在如下弊端:首先,设标底时容易发生泄露标底及暗箱操作的问题,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
其次,编制的标底价一般为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
最后,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了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真实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
根据2003年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投标活动中,原则上不设标底,如设标底只做参考之用
但是不设标底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1格,给招标人带来投资失控的风险;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以此来降低工程成本;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而且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和评判标准
由于投标人自我约束能力的不足以及相应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原则上不设标底之举难以真正实现
鉴于以上设标底和不设标底所产生的问题,2008版的《建设工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