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征〔2012〕10号签发人:孙小平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关于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区人民政府:区房屋征收中心成立于2011年年底,现办公地点位于东坝办事处嘉陵路南段原广元交通银行七楼(系临时租用,年租金8万元),主要负责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我中心与区棚改办合署办公,1现共有工作人员37名,其中:主任1名,公开招考选调人员15人,区级相关单位及部门抽调人员9名,面向社会聘用临时工作人员12名(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
2011年8月,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中心和区棚改办负责市城区十三个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据初步统计,拆迁面积达100余万平方米,拆迁安置群众6000余户近20000人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心及区棚改办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采取“5加2”、“白加黑”、“晴加雨”的工作方法,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在相关镇、街道的协同、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共签订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0余家,完成12家企事业单位和50余户城乡居民的建构筑物拆除工作,拆迁用地300余亩,发放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近2亿元
根据市棚改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2012年,我中心需完成拆迁用地1000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500户、开工安置还建房2300套的工作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广财综〔2011〕74号)精神,特恳请区财政局将我中心(含区棚改办)工作经费253
5万2元纳入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方案见附件一)
专此请示,请批复
区房屋征收中心(含区棚改办)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
区房屋征收中心(含区棚改办)职工花名册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