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直各单位:为加强人才开发培养,服务株洲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株洲教育实际,决定开展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范围及成员管理(一)评选推荐范围
株洲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和“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结合进行,推荐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研机构、教育装备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管理
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集中选拔,分级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的选拔和局直单位“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的培养、使用和考核
培养、使用和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学校“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的培养、使用和考核
二、评选推荐的名额分配(一)“创新教育十大青年教师”评选表彰名额为10名;(二)局直单位“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名额为30名;(三)县市区的“青年教育英才成长计划”成员名额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
(二)师德修养
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带头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和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
(三)专业基础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创新意识强,积极主动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四)教育教学
教育教学思想端正、经验丰富,因材施教,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教育教学效果好
(五)教研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在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教改实施中,起带头作用,近五年来,有教研成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