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 摘 要 我们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先实现一个小的目标,就是把自己先做成在一定地区是知名品牌的律师事务所
客户只要有法律服务的需求,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律师事务所,那么我们基本上就成功了一大半
关键词 中小型 律师事务所 品牌化 营销 作者简介:王铖,四川欣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中图分类号: D926
5 文献标识码: A DOI:10
19387/j
1009-0592
097 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是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标志,也是其持续化进展的基本战略,任何一方面都值得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学习和借鉴,笔者结合本所的未来规划,仅从品牌化建设这个角度来谈谈自己对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尤其是对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的一些看法
一、对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简单界定 什么是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迄今为止,笔者尚未看到一个通行的、官方的界定,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律所、不同的律师对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界定可能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和理解,为方便有一个直观的认识,根据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笔者仅从全职、专职律师人数不超过 50 人的律师事务所定义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不做复杂的定义
二、什么是律师事务所的品牌 简单的讲,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就是当事人/客户(尤其是潜在的)对律师事务所的认知程度
套用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在《市场营销学》中的定义,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是律师事务所向当事人/客户(尤其是潜在的)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
凡是有法律方面的事务,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某某律师事务所,会自然的产生“有法律事务就要找某某律师事务所不会错”这样的想法,尤其是当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价值被广泛的认可和传播后,自然就会产生市场价值,能一定程度上产生从“卖方市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