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命题、评分、考试结果分析的规定为了保障教学质量,规范考试命题、试卷评分及考试结果分析等要求,对以前的考试命题等规定进行修订,制定本规定,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一、命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1、命题应符合教学大纲,体现既考知识又考能力的要求,主要考查学生对本门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试题要做到点面有机结合,有一定的内容覆盖面,试题的基本内容和知识面应体现教学大纲重点、难点及基本内容的要求
2、命题应当科学严谨,试题的知识信息无错误,试题文字准确、简洁,插图工整、清楚、准确;用语规范,要求明确,避免产生歧义,以考查出学生真实的学习情况和水平
3、试题的难易程度和题量要适当,试题的难易搭配合理,题量要保证三分之二的学生在考试时间内能够完成
4、试题应分为基本题(约占60-70%)、综合题(约占20-25%)和提高题(约占10-15%),综合性、提高性题目应体现灵活应用教学大纲要求的基本内容
5、试题的分值表示应清楚、准确,每道小题的小分累计后与总分一致
6、学院鼓励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在考试方式及命题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但应采取积极、慎重、科学的态度
对于有重要改革的考试方式、试题要有教研室主任认真审查同意,报系、部主任批准
7、为了防止学生考试作弊和有利于重考工作,课程拟A、B二份试卷,所拟试卷要求试题类型相同、难度相近
A、B卷重复的内容其题号顺序应不相同,A、B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0%
A、B卷由教研室主任随机抽取一份作为期末考试卷,另一份作为重考试卷(送教师所在系、部保存)
8、试卷运行程序:教研室指定教师出卷→命题教师填写“试卷运行程序表”→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并选定考试试卷→系主任审核签字→考前三天命题教师送文印室印制→命题教师到文印室领取试卷并根据考场安排表分系、分考场装订→考前30分钟送到主考室→考试结束后→出卷教师收齐试卷→试卷批阅→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