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 市 人 社 通 〔 2012〕 111 号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印 发 2012 年 度 “两 个 规 划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县 ( 区 、市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局 机 关 各 科 室 、局属 事 业 单 位 : 为 贯 彻 落 实 《 遵 义 市 儿 童 发 展 规 划 ( 2011—2015 年 )》和 《 遵 义 市 妇 女 发 展 规 划 ( 2011—2015 年 )》, 现 将2012年 度 两 个 规 划 ”实 施 方 案 印 发 你 们 , 请 认 真 执 行 。 二 ○一 二 年 五 月 三 十 一 日 2012 年 度 “两 个 规 划 ”实 施 方 案 儿 童 事 业 的 发 展 水 平 是 社 会 进 步 的 重 要 标 志 , 妇 女 事 业是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对 促 进 社 会 全 面进 步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目 前 , 我 市 正 处 在 “转型跨越、提速赶超”的 攻坚阶段, 各级各部 门要 站在 战略和全 局的 高度, 把思想统一到市 委、市 政府关于妇 女 儿 童 工作的 部 署要 求上来, 深刻认识到发 展 妇 女 儿 童 事 业 的 重 要 意 义 , 切实维护好妇 女 儿 童 合法权益, 积极发 挥广大妇 女 “半边天”和少年儿童 “接班人”的 作用, 促 进 妇 女 儿 童 事 业 与经济社 会 协调发展 。 一、目标任务与分解 1.消除就业 性别歧视, 促 进 妇 女 平 等就业 。 加 大妇 女 劳动 权利 的 法律 保 障 力 度, 严 格 执 行 《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劳 动法》、《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妇 女 权益保 障 法》、《 就业 促 进 法》、《 劳动 合同 法》 等法律 法规 , 加 大劳 动 执 法检 查 力 度,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确 保 妇 女 获 得 经济资 源 和有 效 服 务 。 除国 家 规 定的 不 适 合妇 女 的 工种 或 岗 位 外 , 任 何 单 位 在 录 用人员 时 不 得以 性别或 变 相 以 性别为 由 拒 绝 录 用女 性或 提高女 性录 用标准 , 不 得 在 劳 动 合同 中 规 定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变 相 限 制 女 性结婚 、生 育 ;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