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行道路基填筑及碾压施工工艺 一、测量放样 ( 1)、中线复测和固定 a
复测并固定施工路线主要控制点,恢复失落的中桩
复测并固定为间接测量所布设的控制点,如三角点等桩
当路线的主要控制点在施工中有被挖掉或埋掉的可能时,则视当地地形条件和地物情况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固定
( 2)、路线高程复测 中线恢复后,马上进行纵横断面的水平测量,以复测原水准基点标高和控制点地面标高
( 3)、横断面的检查与补测 ( 4)、路基放样: 根据设计图表定出各路线中桩的路基边缘具体位置,以便定出路基轮廓,在测量放样时以明显标志标识
( 5)、道路中线、边线及标高复测,均用测量复核记录表做好记录,并送监理工程师认可
二、清运土方 ( 1)土方的运输,严格按照潍坊市有关散体物料运输的规定进行,运输车辆符合散体物料运输车的规定,沿途不撒漏,在业主指定的地点堆放
( 2)根据路基标高情况,清运土方时,在路基标高上预留10cm土层,作为路基碾压的预留高度
2 三、路基检查 在挖掘机挖走土、石方后,压路机碾压前,根据测量人员放出的路基标高,用人工进行路基检平,检平时预留10cm 土层作为碾压时的预沉高度
四、土方换填及路基碾压 1、 施工要求: 先用挖掘机挖除原人行道面层,若路槽以下超过换填厚度以下若仍存在杂填土层,应采用振动压路机压实,密实度不少于87%
路基采用振动压路机压实,路槽底0~80cm 范围的密实度要求大于90%,回弹模量平均值大于80Mpa,填土应采用分层压实,每层松铺厚度应不大于30cm
路基填土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挖方路床以下30cm 处压实度不小于90%
地基若遇有软土或原地基表层被扰动,可采用碎石等换填作为基础垫层,每30cm 一层,分层压实,换填总厚度不超过80cm
填筑时,自卸汽车从取土场将填筑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