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2017年4月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研究第三章会议管理第四章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管理第五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章业务招待管理第七章公文管理第八章信息和新闻宣传管理第九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第十章通信费管理第十一章差旅费管理第十二章领导人员管理第十三章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第十四章因私出国(境)管理第十五章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供应商或合作方交往管理第十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章处罚规定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2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明确各相关领域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根据《中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各单位领导人员是指各单位县分公司副经理及其以上相当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含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
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是指省公司党委管理的、按照政策规定退出现职领导岗位的领导人员
第四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在思想上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在组织上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内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作风上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工作实际,以一丝不苟、严谨务实的精神发现并解决企业发展改革中、员工群众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力戒和整治空话套话、不求进取、虚假浮躁、贪图享乐等“四风”问题
第五条各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也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