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旅游市场培育步伐的若干意见(讨论稿)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地委“强农、兴工、拓旅、活水、宜居、育人”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方针,加快和促进旅游产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步伐,特拟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包括本地旅游市场培育和开发、客源地旅游市场(注1)培育和开发
第三条:旅游市场培育为全社会共有的义务,地区及各县(市)旅游管理委员会负责旅游市场培育的宏观指导和重点工作的协调,地区及各县(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培育的具体规划、计划、方案的编制及监督实施工作
一、旅游市场发展基本思路第四条: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同志“发展就是硬道理”理论,贯彻地委“拓旅”方针,激发全社会参与旅游产业发展意识,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创新与突破,大力培育政府在旅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促进吐鲁番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快速优化
第五条:发展方向使吐鲁番地区旅游业向全面、综合、协调、健康方向快速发展
第六条:发展目标积极主动培育吐鲁番空中旅游客运航线和铁路旅游客运运载能力;强力推进重点旅游景区(点)建设水平、服务能力和文化内涵的提升;持续强化旅游市场管理,认真治理本地旅游市场中影响吐鲁番形象的各类不良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活动;进一步推进旅游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促进旅游酒店业、旅游娱乐业、旅游餐饮业、旅游运输业、旅游购物等相关行业发展和向高品位提升;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切实发挥“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促进社会经济、信息、文化、科研等方面发展的强大作用
把吐鲁番发展成为集“旅游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为一体的明星旅游城市
二、旅游市场主体第七条:旅游市场主体包括以下经营实体:依法许可接待旅游者的旅游景区(点)、星级旅游饭店(宾馆)、依法注册的旅行社(含旅行社分支机构)、专业从事旅游服务的旅游交通(航空、铁路、公路、区间车、民间服务交通工具)、专门为旅游者服务的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