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稳步发展,让更多合作社成为省、市级示范合作社,更好地调动农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好合作社成员利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省农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农合[2009]22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出如下发展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已经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组织载体
但从总体发展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民主、股金设置不科学、利益分配不合理、发展规模较小、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等问题,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委属各单位、各农业综合服务站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通过争创省、市、县三级示范合作社活动,发挥合作社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带领成员闯市场的能力,切实提高合作社生产力和发展后劲
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经营组织,从而,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成员股金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设置成员账户,健全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