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重庆文理学院新泰奖学金”的通知各学院:为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激励学生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专业人才,重庆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重庆文理学院新泰奖学金”
为切实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评选学年已经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本项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能力突出,连续两个学期获得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无补考或重修课程;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标准;6
同等条件下,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者优先;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奖励名额:15人;奖励金额:2000元/人
四、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9月21日-10月20日):学工部联系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创立“新泰奖学金”事宜,并协调评定的相关工作,下发评定奖学金的通知;(二)学生申请(10月20日-10月2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三)学院初审(10月28日-10月29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学工部,并公示;(四)学校审核(10月30日-11月2日):根据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由学工部会同新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校级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