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教育局(通知)沙教通字[2007]33号沙河市教育局沙河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07年度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各学区、市办各学校: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沙河市委办公室、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庆祝教师节活动的通知》,经沙河市教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1-表彰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1、主要依据:《教师法》、《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关于加强教育队伍管理的补充规定》、《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深山区教职工实行激励优惠政策的通知》
2、名额分配原则:向教学一线倾斜,向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倾斜,向山区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模范个人的评选范围:近一年来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及职工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全市所有中小学
模范个人的评选条件: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工作制度,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学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2-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学校管理、服务育人及其它工作中做出贡献,并在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得作为评模对象
先进集体的条件:始终坚持“三个面向”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全面落实教育局的各项决定
在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工作中具有典范性、创造性
全体教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教育教学整体成绩显著,学校实行规范化管理,“四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