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双团发[2008]11号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关于评选200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直属团组织:2007年,我县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积极融入全县城乡统筹发展大局,服务实验区建设,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共青团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团的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团县委决定对2007年度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办法根据《成都市市级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双流实际,在评选中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采取基层评选申报和上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差额评选。在基层团组织中评选“五四红旗团1委”、先进基层团组织、双流县“十佳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评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及“青年致富能手”。二、申报对象和条件1、评选的先进集体应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青年特点开展共青团工作和活动,成绩突出,尤其是在服务实验区建设,统筹城乡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的。2、评选的先进个人应自觉体现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的工作要求。优秀团干部应是工作成绩突出,有政治敏锐性,受到广大团员青年拥戴的典型;优秀团员应是“两带”(带头、带动)作用强的典型,为本地、本单位广大团员青年认可;青年致富能手要具有敢于实践、勇于拼搏、开拓创新精神,能带领周围青年群众创业致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优秀青年志愿者为在志愿者组织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在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成绩突出,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小时。三、评选表彰数量按照《成都市市级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比例,结合双流县共青团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典型,推动工作,确定以下评选表彰数量:22007年度双流县“五四红旗团委”名额为10个,先进基层团组织名额为20个;优秀团干部名额为40名,优秀共青团员名额为80名、“优秀青年志愿者”及“青年致富能手”各10名。四、程序1、申报。各直属团组织依据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材料汇总上报到团县委。2、公告。申报单位从申报之日起将所申报项目及情况等内容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天的自行公告。3、评选。团县委根据申报条件、表彰名额、平时配合团县委工作状况、完成团县委安排工作情况及年终目标工作等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凡在2007年度未履行团费交纳义务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4、公示。对初评合格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团县委将于4月底集中在“双流青年”网站上进行统一的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5、表彰。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团县委将在纪念“五四”89周年暨共青团成立86周年表彰大会上进行统一表彰。五、工作要求1、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党组织做好汇报,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32、各团组织的申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2份,于2008年4月21日之内统一报送到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彭小科,电子邮箱:sltw999@sina.com,电话:85823231,逾期不报,视为弃权。附:1、2007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2、2007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申报表3、2007年度双流县优秀团员申报表4、2007年度双流县优秀团干申报表5、双流县“青年致富能手”申报表6、2007年度双流县“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7、名额分配表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2008年4月15日主题词: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4双委文准字059号(共印30份)附件1:2007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名称负责人团员数主要事迹(另附页,要求不少于2000字,附相关照片)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同级党委意见(盖章)年月日团县委意见(盖章)年月日5附件2:2007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申报表名称负责人团员数主要事迹(另附页,要求不少于2000字,附相关照片)所属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同级党委意见(盖章)年月日团县委意见(盖章)6年月日附件3:2007年度双流县优秀团员申报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主要先进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