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双团发[2008]11号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关于评选200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直属团组织:2007年,我县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积极融入全县城乡统筹发展大局,服务实验区建设,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共青团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团的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
团县委决定对2007年度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办法根据《成都市市级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双流实际,在评选中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采取基层评选申报和上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差额评选
在基层团组织中评选“五四红旗团1委”、先进基层团组织、双流县“十佳青年文明号”;先进个人评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及“青年致富能手”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1、评选的先进集体应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青年特点开展共青团工作和活动,成绩突出,尤其是在服务实验区建设,统筹城乡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的
2、评选的先进个人应自觉体现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的工作要求
优秀团干部应是工作成绩突出,有政治敏锐性,受到广大团员青年拥戴的典型;优秀团员应是“两带”(带头、带动)作用强的典型,为本地、本单位广大团员青年认可;青年致富能手要具有敢于实践、勇于拼搏、开拓创新精神,能带领周围青年群众创业致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优秀青年志愿者为在志愿者组织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在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成绩突出,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小时
三、评选表彰数量按照《成都市市级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比例,结合双流县共青团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典型,推动工作,确定以下评选表彰数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