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设计合同篇一: ( 新) 消防工程设计合同内部消防设计合同发包人: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设计人:温州金胜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乙方)本工程系商业建筑,现甲方营业用房并因实际需要,特委托乙方设计,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简述:乙方应甲方要求,设计室内装修消防工程,消防设计内容即:消火栓、 喷淋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其他不在本设计范围内)
二、甲方提交资料:在合同签订前,甲方应提交设计委托书、原土建施工图及装修电子版图纸等上述资料
三、乙方提交资料:本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乙方提交消防工程的消火栓、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全套图纸各3 份;消防申报资料一份
四、本合同收费(含税)为: ¥ 元( 陆仟元整 ) 五、有关合同双方的责任与权利,参照建设部示范合同( GF-XX-0209)的通用条款
六、在审批过程中,因审批原因引起的正常合理的修改内容,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修改并不收取额外费用
相关修改内容乙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设计工作
在提交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图纸有修改不再计费(不包括装修及现场改动, 消防图纸修改或追加晒图,只收取打图、 晒图费)
七、 违约责任:1、甲方:收到图纸后,要在5 个工作日内付款(乙方不提供发票除外) ,否则视为违约,将处2%的违约金
2、乙方:因审批原因引起的正常合理的修改内容,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修改并不收取额外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将处 2%的违约金
八、 付款方式:本合同设计收费为:¥元( 陆仟元整 ) 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2、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设计费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