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2009〕25号关于评选2008年度煤炭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产煤(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2008年,全市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技术改造,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为我市煤炭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在2009年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2008年度煤炭系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范围1、先进集体:市局机关处(室)及二级机构、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机关科(室)、煤管站及二级机构。2、先进工作者: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及其二级机构的工作人员。(二)郑州市煤炭管理局、郑州市煤炭行业协会联合表彰的先进企业、十佳矿长和先进个人范围1、先进企业:全市煤炭运销经营企业和加入市煤炭行业协会的地方煤矿企业。2、十佳矿长:全市加入市煤炭行业协会的地方煤矿矿长。3、先进个人:全市煤炭运销经营企业和加入市煤炭行业协会的地方煤矿企业干部职工。二、表彰名额拟表彰先进集体18个,先进工作者50名,先进企业30个,十佳矿长10名,先进个人90名。名额分配表附后。三、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煤炭产业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开展工作围绕中心,积极主动,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职能作用发挥明显。2、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成绩突出,成效显著。3、单位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工作快捷高效,有特色、有创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出色。24、工作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廉洁奉公,政治业务素质高,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政纪律现象,无违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一票否决情况。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依法行政,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群众满意率高。(二)先进工作者1、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明显,工作成绩突出。2、工作认真,业务精通,工作思路清、质量优、效率高、贡献大。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立足岗位,勤于工作,乐于奉献,工作任务完成圆满。4、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热情为基层服务,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广大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党政纪律、计划生育、廉政建设规定等现象。(三)先进企业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指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依法组织煤炭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生产3经营行为。2、煤矿企业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设施、开采技术、矿区建设、文化建设及企业管理水平在同行业或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企业连续3年无安全生产事故。3、技术改造矿井严格按照技改设计要求完成,按期竣工验收,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处于全市领先水平。4、企业坚持诚信经营理念,有较强的信用责任意识和观念,煤炭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没有发生掺杂使假和以次充好行为,用户对企业评价好,满意度高。5、企业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缴利税居全市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经营管理处于全市同类企业领先地位,市场信誉度和知名度居同行业前列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重合同,守信用,煤炭销售签订合同的兑现率达到95%以上,无无故不履行《合同》现象。6、企业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一票否决情况。(四)十佳矿长1、在本矿任职两年以上的现任矿长。2、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技兴矿战略,开采技术先进,按期完成矿井技术改造,经济效益逐年上升,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成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