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1 目的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的发展过程,正确、迅速地控制各种相关设备,达到疏导和保护人员、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
2 人员要求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24 小时值班
每班不应少于2 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 8 小时
3 操作程序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会听到火警或故障的声音,火警指示灯或故障指示灯点亮,液晶显示屏上有相关的报警信息
值班人员首先按“消音”键,根据液晶屏的信息反馈迅速查明报警部位,通知巡查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核实现场情况
火情确认后, 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控制室确认火情后, 值班人员立即将联动控制系统转入“自动状态”,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派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通知单位领导并启动《灭火疏散预案》,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做好火警记录
若为系统误报,要查明原因并恢复误报设备,消防控制室进行“复位”操作,并在值班记录上标注
若为现场设备故障, 应及时维修, 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也可先将其屏蔽,待故障排除后再利用设备释放功能将设备恢复,在此之间要加强对此部位的巡查;若为系统设备发生异常的声音、 光指标、气味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火灾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关闭控制器电源
不能排除时,立即通知安装单位或厂家进行维修,应在 24 小时内维修解决, 超过 24 小时要上报消防部门
故障排除后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序号:故障情况故障维修情况故障排除确认发现时间发现人签名故障部位故障情况描述是否停用系统是否报消防部门备案安全保护措施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方法注: 1
“故障情况”由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时间的当事人填写;2
“故障维修情况”中因维修故障需要停用系统的由单位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