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 人。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587)的有关要求。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2 六、火灾确认后,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 ( 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 ) ,同时拨打“ 119 ”火警电话报警。七、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十三、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 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 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十四、 消防设备、 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3-4 -5-6 -7-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