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团联〔2010〕1号关于评选2009年度株洲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各直属单位团组织: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株洲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团市委、市青工委决定开展2009年度株洲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市所有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系统及相关单位
二、评选条件1、青年文明号:(1)青年集体中人数不少于3人,且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集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具备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1文件共青团株洲市委员会株洲市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4)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得到本单位及上级领导肯定,受到群众和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能团结凝聚团员青年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并根椐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2、青年岗位能手:(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贡献突出
青年文明号的参评单位要求在年内至少帮扶我市1名失业青年实现就业
青年岗位能手的推报要面向基层,优先考虑一线青年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