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供货合同篇一:润滑油销售合同润滑油销售合同甲方:(出售方):乙方(购买方) :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润滑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数量:昆仑牌46#液压油(每桶2464 元每桶 170 公斤) 250桶。二、货款金额三、供货地点:甲方负责乙方购买的润滑油发至乙方指定的哈尔滨香坊区,乙方负责接货验收,并签收回执单给甲方。甲方凭乙方或乙方指定接货人签收的回执单向乙方收取结算货款。四、结算方式:乙方在货到后, 每月定期付给甲方货款总额的5%,年底付清剩余货款。五、违约责任:1、甲方必须保证及时供货,并保证质量,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返还货款,如在约定期限内未及时结清货款,乙方须还剩余金额并按剩余金额的 5%给予甲方赔偿。六、其他:此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XX年 2 月 15 日篇二:润滑油销售协议书润滑油销售协议书甲方:莱西市新天德油品销售中心签定时间:年 月日 乙方:签定地点:莱西市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自愿签定本协议:一、本协议期限:XX年 1 月 1 日起至 XX年 12 月 31 日止(历时3 年)。二、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价值人民币元的双柱举升机一台(以下称为设备)(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元,乙方出资人民币元;三、协议期内,乙方销售甲方润滑油、轮胎、三滤等产品,并保证每年完成回款人民币元的任务;三年累计完成回款人民币元的任务。四、协议期内,甲方将分三期以货物形式为乙方报销或部分报销设备款:截止到 XX年 12 月 31 日,乙方累计回款达到人民币元,甲方给乙方报销人民币元;如达不到,则按照第一年任务的完成比例报销;余额等第二年完成两年总任务后继续报销;回款低于人民币元,不予报销,且返还甲方为其垫付的人民币的设备款;截止到 XX年 12 月 31 日,乙方累计回款达到人民币元,甲方给乙方报销人民币元以及第一年的余额;如达不到,则按照前两年总任务的完成比例报销(不含第一年的余额);第一二年全部余额等第三年完成协议总任务后继续报销;两年累计回款低于人民币元,不予报销,且返还甲方为其垫付的人民币的设备款;截止到 XX年 12 月 31 日,乙方累计回款达到人民币元,甲方给乙方报销人民币元以及前两年的余额;如达不到,则按照协议总任务的完成比例报销(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