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业务的相关认识与思路(陈克元深圳律师法学硕士)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业务是一项重要的律师非诉业务,包括前期的尽职调查与调查后的清收阶段
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是一个复杂、艰巨的工作,现在想选几个关于金融不良资产清收的话题,跟大家一起探讨学习
一、关于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业务的案源开拓问题按照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与流转的阶段来划分,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业务从市场的角度可分为三级市场:(1)一级市场:银行处置的不良资产,即银行通过竞价拍卖或风险代理的方式直接对外处置的不良资产;(2)二级市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即银行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清收失败后再次对外处置的不良资产;(3)三级市场:单位或个人投资商处置的不良资产,即单位或个人投资商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投资主体受让的不良资产业务
一般来说,三级市场依次呈现出以下规律:(1)资产质量越来越差;(2)办案程序越来越烦琐;(3)清收成本越来越高;(4)清收手段越来越多;(5)政策风险越来越高;(6)律师代理清收的风险比例越来越高
由此可见,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业务的市场开拓应该既要放宽思路、全面铺开三级市场都可以考虑进入,又要避难就易,重点抓住一级市场
作为律师参与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不良资产业务来说,可以既考虑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为银行、单位或个人投资商进行清收,收取代理费;又可以考虑以投资主体的身份进入市场通过竞价购买资产包的方式参与实现资产清收业务
二、关于金融不良资产清收的具体办案思路问题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中止、终结执行案件,即已经过诉讼程序,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中止、终结执行的案件
此类案件如在一定期间内发现债务人新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整个不良资产业务中,此类案件占绝大多数
(2)生效判决严重错误,可申请抗诉再审的诉讼案件
该类案件一般是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