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桃园煤矿“2.3 ”突水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2 月 3 日 0 时 20 分,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桃园煤矿(以下简称桃园煤矿)南三采区1035 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突水量为29000 m3/h ,突水总量 320 万 m3,事故造成全矿井被淹、1 人死亡。死者都昌奎,男,48 岁,初中文化,1985年 4 月参加工作,安徽省濉溪县宋疃镇人,桃园煤矿通风区一水平炸药库管理员。突水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李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救援,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损失降到最低;副省长杨振超、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黄晓武,省安全监管局、省国资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煤炭办、淮北市委市政府、宿州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集团)及桃园煤矿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并组织淮北矿业集团军事化救护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抢险救援。至2 月4 日 20 时 24 分,鉴于已不具备安全施救条件,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停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 月 5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组织淮北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成立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桃园煤矿“2·3”突水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工作,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和管理组,并聘请8 名专家协助调查,分别参与事故技术分析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分析。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科学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提出了防范措施。一、桃园煤矿基本情况(一)矿井简况桃园煤矿隶属淮北矿业集团,位于宿州市墉桥区北杨寨乡;由兖州煤矿设计研究院设计,设计生产能力90 万吨 / 年, 1983 年 12 月开始建设, 1995 年 11 月投产, 2012 年核定生产能力 185 万吨 / 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型矿井。1.井田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