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201505-1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劳务分包内容:(须详细填写);(四)质量验收标准:合格(须根据总包合同详细填写)
第二条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若确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连续停工超过 / 个工作日,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按 / 元/ 天的标准对乙方就停工超过 / 个工作日的期间计日补偿
(选择性条款)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数 量(一)合同总价(含税) :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
(二)劳务作业数量:详见附件一《劳务作业数量及费用清单》
附件一中所列劳务作业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劳务作业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三)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劳务作业数量及费用清单》
1、本合同为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合同
价格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2、清单中的单价为相应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的综合单价
合同单价包含了除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工、料、机外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完成本工程劳务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及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