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9 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 〕3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 20XX 〕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 〕11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粤建质〔20XX 〕130 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 <深圳市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深安办〔 20XX 〕254 号)等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深圳市持续深入开展,提升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本质水平,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持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本质安全水平,规范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2 / 19 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建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工作目标(一)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住房建设部门监督的房屋轨道交通市政工程项目全部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注册登记,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信息化。(二)到 20XX 年底,住房建设部门监督的房屋轨道交通市政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管理,标准化评定覆盖率达100% 。(三)市区住房建设部门监督的房屋轨道交通市政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到2018 年底达到60% 以上,到 2019 年底达到 80% 以上,到 2020 年底达到 95% 以上,达标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三、持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在建筑施工活动中,应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以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及时排查治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