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景观设计师)考核大纲1.职业概况1
1 职业名称景观设计师1
2 职业定义从事景观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内外空间环境创造等工作人员
3 职业等级本大纲只设 2 个等级,分别为:助理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4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1
5 培训要求1
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的培训期限, 应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景观设计员不少于360 标准学时;助理景观设计员不少于360 标准学时;景观设计师不少于 240 标准学时;高级景观设计师不少于240 标准学时
2 培训教师培训景观设计员、助理景观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景观设计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景观设计师和高级景观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20 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际技能操作的设施
6 报考条件——助理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 年以上
(2)具有教育或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含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以上
(4)取得景观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 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景观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景观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