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网上交易规则》的说明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提高存量房交易透明度,维护房地产交易和资金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现草拟了《广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网上交易规则》。一、文件起草的背景我局是全市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行政主管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进入稳定快速发展的阶段,存量房交易的市场占有量越来越大,房地产中介在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存量房交易行为的健康规范,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我局将建设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将全市持有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纳入网上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交易行为,现需制定一份规范存量房网上交易行为的文件,配合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执行。二、文件制定的目的加大对存量房交易市场的管理力度,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和房地产中介市场,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三、文件制定的必要性1(一)存量房市场在房地产市场中占有的比例日趋增大,为解决全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和空间。广州市存量房交易的市场占有量逐年增大,2008年存量房交易登记共60728宗,占全部房屋交易的45.92%。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屋将进入二手市场,未来住房二、三级市场将成为房屋交易的主要市场。由于存量房经过二次交易或多次交易的特点,销售的价格相对比同等条件的一手商品房低,中低收入的市民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往往更加能够接受这种价位的房屋,并且成为这类房屋的主要消费人群。存量房交易能有效促进房屋再次或多次流转,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能够增加中低价位住房的供应,促进住房二级市场的发展,帮助市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加强存量房交易市场的监管,坚决整治存量房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存量房交易秩序,更加直接关系到中低收入人群的合法权益。(二)规避传统交易模式的弊病,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充分掌握存量房交易市场信息,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传统的交易模式,存量房买卖当事人通过房地产中介或自行达成交易后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一次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买卖双方虚报成交价以偷税漏税、合同条款不公平、房地产中介违规操作、提供虚假交易以欺骗房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部门对存量房交易行为的管2理往往在交易纠纷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后才能介入,管理比较被动。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买卖当事人可通过统一、规范的网络平台放盘、签约、交割交易资金并完成交易,各方当事人及房地产中介的交易行为和操作行为得到监管,全面、实时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一)文件的制定具有合法性。文件的制定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建办住房[2004]116号)、《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7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依据。文件有关条款符合法理精神,具有合法性。(二)文件历经多次修改,具有科学性。文件自2008年9月开始起草,多次征求了局内有关部门、房地产中介机构、各大银行的意见和建议,至今已修改多次,内容较为完善。(三)文件重点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具有合理性。文件的制定针对当前房地产二手市场的特点,对买卖当事人交易行为、房地产中介网上操作行为规范作出详细的规定,符合实际需要,具有合理性。五、文件的主要内容3文件共二十八条,包括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规范对象、系统使用条件、系统操作规范、违规操作处理等内容。主要内容有:(一)广州市存量房交易均纳入网上统一监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应当通过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