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教育局文件遂教办〔2009〕54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安校车”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属学校:现将遂宁市教育局《“平安校车”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主题词:教育安全工作通知抄送:省教厅安全处,市委办、市府办、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1遂宁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4月20日印发(共印20份)遂宁市教育局“平安校车”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遂宁市2009年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乘车安全,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平安校车”创建活动。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和教育部“学校安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扎实开展“平2安校车”创建活动。二、活动目标制定和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校车安全源头管理责任,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校车超载、超速等违规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一般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乘车安全。三、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平安校车”创建活动,市教育局成立“平安校车”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安全科、法规科、教育科、行政办、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科,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平安校车”创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和市直属各校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活动组织保障有力,务求取得明显效果。四、活动内容3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校车安全源头管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检测、路查路检等工作,确保师生乘车安全。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制定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在校车资格审核、源头管理与路查路检等工作中的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在校车安全管理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对包括校车车窗透明度、校车标识标牌设置、车辆及司乘人员保险及办学资格年度审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做到制度、措施、责任、督查、考核全面落实到位。(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安全乘车常识,养4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校讯通等各种媒体以及给家长公开信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超载、超速等校车及“黑校车”的严重危害,引导学生及家长主动干涉、抵制校车超载行为,积极向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黑校车”非法营运行为。三是开展一次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利用集中学习、集中授课等方式,组织辖区内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三)完善校车档案,严把年度安全检测关。建立健全辖区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档案。督促相关学校及时将校车送交警部门进行年度安全检测,保证校车安全检测率达100%。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校车要立即停运,直到整治合格为止;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报废。(四)强化校车源头管理与督查暗访工作。一是所有校车都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要求,统一喷涂专用校车标识5或设置非专用校车标牌,非专用校车车身也要逐步统一喷涂为规定的颜色。二是定期对校车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发现隐患立即整治。三是校车(尤其是幼儿园校车)在运载学生时,要落实专人随车陪护,负责车内学生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及上下车安全保护等。四是校车出发前,各校(园)监管人员要到位督查,严禁超载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