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说明2013年9月6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
为便于各地贯彻落实,确保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和工艺取得实效,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设备和工艺的改善,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委托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测检验中心)就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咨询人:翟守忠、贺建国电话:0731-88671241,88670708)序号设备或工艺名称(型号)禁止原因禁止期限替代产品及优点1非定型竖井罐笼罐笼是矿井提升中的重要设备之一,罐笼一般用于矿井的副井提升,用作提升人员、矿石、设备、材料等,对于中、小型矿井,罐笼也可以作为主井提升,罐笼的本体、防坠装置、悬挂装置、导向装置等,其设计和制造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材料选取及工艺要求都非常严格,非定型竖井罐笼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资料审查和试验验证,没有安全保障
(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定型竖井罐笼
2米以下(不含Φ1
2米)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绞车目前滚筒直径为Φ1
2米以下的绞车主要有JTK型矿用提升绞车、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调度绞车、运输绞车等,其共同特点是采用带式制动或块式制动装置,制动性能差,AQ2022-2008标准中明确规定: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及滚筒直径(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Φ1
2米及米以上的JTP用提升绞车序号设备或工艺名称(型号)禁止原因禁止期限替代产品及优点1
2米以下(不包括Φ1
2米)的矿用提升绞车严禁用于升降人员
3KJ型矿井提升机上世纪50年代开始使用,卷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