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春建乡委员会文件春委〔2008〕92号关于加强村级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各村党(总)支部:基层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纪检工作的组织基础
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证,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要求,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富阳市纪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加强村级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加强村级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杭州市第十次党代会、富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1-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规范职责定位,扩大网络覆盖,使农村纪检组织进一步规范,纪检组织网络覆盖各村、企事业单位,在已建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探索建立基层纪检组织试点,不断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我乡建设“生态运动休闲之乡”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村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设置和干部配备1.各基层党(总)支部要成立纪检组,由3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人
纪检组长一般由党(总)支部委员担任
2.纪检组组长和成员调整,需征得乡纪委同意,由乡党委发文任命
各基层纪检组织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组织相同
三、村级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体制乡纪委领导本乡的纪检工作
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受所在党(总)支部和乡纪委的双重领导
四、村级基层纪检组织主要工作职责和权限(一)主要工作职责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2.协助所在党组织和乡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所在党组织和乡纪委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3.对所在组织党员实现《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