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德〔2007〕6号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中小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一批班主任先进典型,充分肯定他们在学校教育中的贡献,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班主任工作成为广大学校教师踊跃担当的光荣而重要的岗位,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经研究决定,评选永春县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并将于今年下半年从中推荐参评省、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年段长)
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有3年以上分管德育工作的现任校领导、教导处分管德育工作的主任和政教处正副主任、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
1二、推荐表彰条件推荐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应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尤其是党的十六大精神,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显著成绩
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主要条件是: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基本经验和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
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
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德育纲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大纲》、遵守《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4、教育思想端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