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6
0.3编号:YGSC-JSJD-工程名称阳光尚城四期-1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分部工程、部位及范围施工现场交底日期分项工程(作业)名称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的人员,方可进行起重与指挥,严禁无证人员起重与指挥作业
一、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各铆固销应完好无松脱现象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及配电系统应良好无破损
6.检查电源电压应符合规定要求,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7.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1.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
向时,应将控制器调到零位,待机器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2.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3.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4.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
5.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6.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小车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7.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
8.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及各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除和调整,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