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在岗党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油田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着眼推进油田整体协调发展大局,结合我公司非在岗党员队伍实际,积极探索加强非在岗党员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健全完善非在岗党员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引导非在岗党员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大庆油田委员会关于加强非在岗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及党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在岗党员是指离休党员、退休党员、家属党员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党员
第三条非在岗党员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专职管理与兼职管理相结合
根据非在岗党员的自然情况,按照便于组织、便于管理,便于活动的原则,合理设置非在岗党员党组织,明确隶属关系,宜专职管理则专职管理,宜兼职管理则兼职管理,保证对非在岗党员的管理有序、协调
(二)、坚持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坚持党组织对非在岗党员的政治教育不放松,加强正面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同时发挥非在岗党员自我教育,相互教育的作用,引导非在岗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员意识
(三)、坚持注重管理与主动服务相结合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管理方式的经常化、制度化和人性化
把非在岗党员的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关心非在岗党员的学习生活,切实维护非在岗党员的权利,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管理促服务,增强非在岗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四)、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坚持非在岗党员管理相关制度,提高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制度执行顺畅,有效落实
同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非在岗党员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增强管理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时效性
第二章组织关系的管理第四条我公司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限的各级党委应当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