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管理与经济学院2011-2012学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弘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结合团的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要求,根据校团委通知我院决定在建团9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我院2011-2012学年度在学习、社会工作、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现将具体表彰事宜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及名额:1、院级集体奖项:院级优秀团支部(3个)2、院级个人奖项:社会工作标兵(5人)、优秀学生干部(10人)、优秀共青团员(20人)、三好学生(20人)、优秀团支部书记(3人)、优秀班长(3人)、文体先进个人(20人)、科技学术积极分子(10人)3、校级集体奖项:“先进团支部”1——2个
4、校级个人奖项:优秀学生干部4人,优秀共青团员20人,杰出团员先锋名额不限,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学校择优选拔
注:校级集体奖项、个人奖项从院级奖项中择优推荐参与选拔,原则上校级奖项和院级奖项不可同时兼得
二、评选范围1.先进集体:凡我校正式设置的班级、团支部均可参评先进集体;2.先进个人: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党、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本科学生均可参评先进个人;三、评选条件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先进团支部、优秀班集体要做到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四好”的基本要求;杰出个人要做到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四带头”的基本要求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先进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各支部均可申报)1.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理论学习形式,学习成效明显
2.组织机构健全,班子成员配备到位、团结干事,组织生活正常,出色完成上级党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