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资质共享模式下建筑企业“走出去”财务风险与应对资质共享模式下建筑企业“走出去”财务风险与应对 饶钢 【摘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动国有建筑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国有建筑企业的初心和使命。在建筑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由于国际经营需要形成资质共享模式下的企业治理,存在权责利划分不明,内部经济关系冲突,合规性风险大的弊端,已经不能适应建筑企业走出去全球化治理的需要。文章分析了当前建筑企业在资质共享模式下实施国际工程项目面临的挑战,存在的财务和税务风险,从顶层设计和业务流程再造方面提出了解决措施,为国有建筑企业加快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实现国际化经营高质量进展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 资质共享; 合规性风险; 企业治理 一、国际工程项目资质共享概述 为更有效率地开拓市场,由集团公司或国际平台公司投标签约,其他内部单位负责具体执行项目的运作方式已成为中国建筑企业实施国际工程项目的重要形式。这种形式可以概括为资质共享模式。该模式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总包方提供资质、分包方负责施工; 二是总分包之间一般未签订有明确合同; 三是纳税主体为总包方,分包方在项目东道国未进行纳税登记及纳税申报 。 由于国际经营投标对企业资质与品牌要求较高,建筑企业总部作为投标主体往往只负责顶层设计,具体项目往往由集团内二、三级单位具体实施,加之国内建筑行业资质共享的情况普遍存在,中国建筑企业在实施国际工程时不自觉平移了国内的资质共享模式,形成了总部——境外外经公司或区域总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设计、施工、贸易等子公司三级管理架构。在企业因投融资架构、税收规划等因素设立了多层控股架构,或者具体实施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再次内部分包的情况下,资质共享模式下的管理架构还会更加复杂。 (一)合规性挑战 资质共享模式下,企业首先面临的是来自法律和财税方面的合规性挑战,主要表现在:从法律层面来讲,母公司以资质提供方与所在国业主签订总承包或者投资合同,具体工程通过内部授权、签订总分包合同等方式交由内部一个或多个不同的法律主体来实施,可能触犯所在国和中国对建筑施工资质准入、分包许可、劳资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 从财税风险层面来讲,由于资质共享可能造成境内外资质主体、法律主体、工程实施主体、核算主体、纳税主体、票据主体、进出口主体等主体错配的情况,因此可能造成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