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南师范大学2015届省级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我学校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的学生;8、省级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2-(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院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省级从校级人选里再推出,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院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时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各学院毕业生总人数以2015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为准
三、评选办法1、班级提名
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推荐
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