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江宁教人〔2010〕22号关于评选江宁区新一届“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的通知各学校:为落实江宁教育“十二五”期间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区”的目标,推动发展名校、发展名校长、发展名师的“三名工程”,进一步促进全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加速全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步伐,区教育局决定评选新一届区“教学带头人”、“德育带头人”、“教科研带头人”及“教学骨干”
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中专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
二、评选步骤1.学校推荐
在个人申报的前提下,以学校为单位对照条件进行推荐
2.学科评审(1)资格审查
由区学科(类别)评审小组对照条件进行甄选
1(2)书面考试
学科教学类评选的考试分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专业知识两部分,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教科研带头人评选由区教科室以教科研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为内容,统一命题;德育带头人评选由局普教科以德育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为内容,统一命题
各类评选的书面考试时间统一
(3)上课(技能)考核
教学类的评选需进行上课(说课)及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考核,德育带头人、教科研带头人评选需进行相关技能考核
3.综合评定
学科(类别)评审小组评出候选人,报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由区教育局予以认定
三、评选类别、人数及评选条件(一)江宁区第七届学科教学带头人1.人数:300人
2.评选人员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区、校广大教师中堪为表率
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
(2)学历达标,具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
(3)申报学科须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对应
专任教师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校长的教学工作量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4(副校长1/3)
所教学科考试的及格率、优分率位居区均以上;在区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