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高安办发[2013]69号转发《关于加强工商贸行业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安监中队,有关企业:现把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工商贸行业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枣安监发[2013]1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提高认识,把好源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是从生产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隐患的根本措施,也是遏制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
各安监中队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切实2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前期预防,把好源头管理,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二、属地管理,专人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各安监中队和有关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提高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自觉性,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安监中队要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对未执行“三同时”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要督促其到相关部门完善手续
对违反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3年8月24日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3枣安监发〔2013〕157号关于加强工商贸行业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安监局,有关企业: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和《关于印发〈枣庄市冶金机械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