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机电函〔2011〕1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计划上报的通知各生产单位、物供中心:按照神华集团物资管理部新下发的《集团物资管理制度》,结合神东(2010)423号文《关于加强物资采购计划提报的通知》和近期各单位上报采购计划存在问题,为了保证生产物资按期到货,规范计划提报,特下达此通知
一、采购计划的一般规定1
采购计划按提报方式分为报神华集团采购和神东煤炭集团委托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采购二种
按到货紧急程度分为正常集中采购计划和紧急采购物资计划,物资供应中心每月分别只允许向上集团提报1次
委托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国贸紧急计划物资供应中心每月也只允许使用单位提报一次,而且该计划必须执行审批程序,并在五型绩效考核中对计划原上报单位进行考核
根据公司要求2011年停止零星采购,委托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集中招标采购每月只进行1次
二、正常集中采购计划提报要求:1
属于神华集团采购的物资,按照集团要求,物资供应中心在每月20日向集团上报正常计划,因此该类计划各使用单位在每月1-15日提报
各供应站必须在17日之前将计划核实汇总后报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至物资供应中心计划部,方能列入当月计划
一般性生产计划和维修中心大修计划必须在EAM系统内提报计划
如系统中没有编码,须要使用单位先向所驻供应站(无供应站报计划部)提报编码申请,编码完成后方可在EAM系统中提报需求计划3
属于神华国贸公司驻矿区招标采购的生产物资,各使用单位须在每月的1-10日在EAM系统中提报需求计划,供应站要以使用单位的计划为依据,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实确保其可采购性,同时要结合库存、期货及未到货申请等情况进行利库后在每月2-13日向中心计划部提报移库申请,计划部结合中心各仓库库存、在计划量及期货等情况,在每月的3-15日完成计划的汇总、利库,形成采购计划和移库计划,采购部在每月20日前整理采购计划经审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