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门诊考核奖罚条例 为了强化管理,落实:“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体现奖优罚劣 、奖勤罚懒的原则,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 1、各科室上报奖励事例,由门诊考核小组最终评定
2、对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医疗安全隐患者,给予奖励 20-100 元,情况重大者,给予奖励 200-500 元
3、门诊对下列情况进行奖励: (1)终于职守,积极工作,在本职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者
(2)提合理化建议,给门诊带来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3)遵纪守法,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个人业绩突出者
(4)其他应予奖励的事例
(5)以上奖励为 50-500 元
二、惩处: 1、各科室上报惩处事例,由门诊考核小组最终评定
2、员工对工作不负责、工作效率低、不完成本岗位任务的、以及有意刁难服务对象,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被投诉经查实,对当事人每次罚款10-50 元
3、违反工作制度,擅自脱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行为,发现 1 次,罚款 5-20 元
4、违反工作日午餐禁酒令(值班包括值班全部时间),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发现 1 次,罚款 5-20 元
5、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或未经批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一经发现,没收责任人非法所得,并处以 10 倍的罚款
6、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做好本职工作、未为患者(家属)做好服务等工作,发现 1 次,罚款 5-20 元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7、迟到、早退,≤5 分钟罚 5 元;大于 5 分钟≤30 分钟罚 20 元;大于 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串岗、脱岗,第一次罚 5 元、第二次罚 10 元、第三次罚 20元,同时假如脱岗大于 30 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