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瑶爱卫[2011]9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大兴镇、龙岗开发区爱卫会: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先进社区活动,是全国及省爱卫会的部署和要求。近年来,我区通过创建与评选活动,涌现出一批环境优美、积极开展职工和居民健康促进工作、公共场所及食品卫生管理良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有效地推动了基层文明、卫生、环保等创建工作。根据《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合政〔1998〕93号),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社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标准市卫生先进单位、社区的评选采取申报制。参加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的范围为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参加卫生先进社区评选的范围为城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社区。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的评选以《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考核评分标准》为依据;合肥市卫生先进社区的评选以《合肥市卫生先进社区标准》考核指标为依据,通过考核的单位和社区均应获得90分以上的评分。在严格执行上述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对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在2011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在省级以上考核中未达标的单位;或因出现重大问题被市文明办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而又解决不力的单位。(二)现场检查病媒生物鼠、蝇、蟑螂有一害密度超标,在限期内未整改达标的单位。(三)未能按时交纳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单位。(四)评选公示后群众举报有严重卫生问题并被查实的单位。二、评选程序1、评选工作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正式启动,10月8—15日为宣传部署阶段;10月16—31日为申报推荐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为区级考核阶段;12月1—20日为市级抽查2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为公示命名阶段。2、各单位和社居委对照考核标准自查符合标准的,可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申报,各街道、镇、开发区爱卫办于10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组织考核,并将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社区”推荐申报表及考核材料一式二份报区爱卫办。3、区爱卫办将组织对各街道、镇、开发区推荐申报的单位和社区进行考核,于11月30日前将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社区”推荐申报材料及考核材料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爱卫办)。4、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单位和社区进行考核,其中,市级考核对今年新申报的单位及所有申报的社区逐一考核,对曾获得2010年度市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按一定比例抽查考核。考核结果统一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严重卫生问题的,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给予表彰命名。附件1: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合肥市卫生先进社区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4:合肥市卫生先进社区申报表附件5:瑶海区2011年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社区申报名额分配3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卫生先进评选通知抄送:市爱卫会、区政府合肥市瑶海区爱卫会办公室印发2011年9月27日共印20份附件1合肥市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考核评分标准项目及指标检查内容及评价依据一、组织管理(20分)1、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有领导负责本单位卫生工作;(5分)2、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5分)3、有用于卫生宣传、卫生设施建设和职工保健的经费投入;(5分)4、积极参与上级、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爱国卫生活动。(5分)二、卫生管理(30分)1、卫生保洁设施齐全,公用设施卫生清洁,公共厕所为无害化卫生厕所;(5分)2、有专兼职卫生保洁人员,卫生保洁及时、到位;(5分)3、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绿化美化;(5分)4、单位内部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卫生符合要求,两年内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5分)5、单位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5分)6、垃圾袋装率100%,日产日清(5分);。4三、病媒生物防制(20分)1、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