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职司法助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衔接的实践探究高职司法助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衔接的实践探究 摘 要 课程体系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实施教育教学、实现培育目标的范本
高职司法助理专业必须在明确专业定位的基础上,以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应用能力培育为核心,以实践技能训练为重点,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
通过实施遵循法律职业人才培育规律,突出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能力的人才培育模式,建设高素养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育教学团队,积极推动与行业部门的协作,深化课程建设工作,围绕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深化课程教学内容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方法、手段改革,契合课程特点,以综合性评价为核心,改革考评方式,深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关键词 高职教育 司法助理专业 课程体系 教学衔接 基金项目:本课题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 20XX—20XX 年度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立项课题,课题编号:xxxx
作者简介:赵红星,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授,讨论方向:诉讼法、司法制度;国灵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讨论方向:管理学、数学
中 图 分 类 号 : G642 文 献 标 识 码 : A DOI : 10
19387/j
1009-0592
337 课程体系,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实施教育教学、实现培育目标的范本
专业建设必须依靠科学的课程体系来支撑,它直接关系到高职培育目标的实现,关系到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影响着高职院校的生存与进展
而课程体系建设的目的能否切实实现,教学实施的情况又是其重点因素
教育部 20XX《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法律实务类专业目录中,把司法助理专业设置为第一个专业,由此,相关法律类职业院校纷纷将原有的律师事务专业转为司法助理专业
从网络信息来看,20XX年全国有 20 所高职院校开设有司法助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