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份号隆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隆府安【2012】64号隆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签订安全社区建设目标责任书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为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社区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大力改善社区安全环境,提高居民安全意识,持续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平安隆昌”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安全社区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2]6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安委[2011]23号)和隆昌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隆昌县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府安[2012]56号)精神,现将签订二O一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二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责任书》签定工作,对责任书要亲自签署
县安监局要负责做好《责任书》签定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部门要及时在党政网上下载责任书(纸型统一为A4单面),签字并加盖印章,于6月15日前将《责任书》一式两份报县安全社区推进办(联系人:陈定国,联系电话:3930187)
县安全社区推进办审核后,统一报县政府办理签章手续,全部手续签定完备后,一份由县安全社区推进办代县政府统一留存备查,一份返各责任单位存档
三、对未按时将《责任书》送达县安监局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相应分值;对未签定责任书的单位,取消考评资格,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隆昌县安全社区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单位2、隆昌县人民政府安全社区建设目标责任书(此件仅从党政网上发出)隆昌安全生产委员会二O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