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吉林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创新与社会经济融合实施意见》等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技创新与社会经济融合实施意见”的改革要求,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加快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任务,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着力释放科技创新潜力,形成科技与金融创新协同效应,吸引市内外、省内外以及国内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向我市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加快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政企紧密合作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的基础平台、政策体系和良好外部环境,带动社会资源竞相投入科技创新,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新局面
要科技投融资环境不断优化,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用奋斗业绩不断开创新时代吉林省全面振兴发展
二、积极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三)培育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厅融资机构投资
设立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厅融资机构投资引导基金,按一定比例参股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服务厅融资机构投资基金和种子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实现滚动发展,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
逐步设立科技孵化器服务厅融资机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本地区联动方式,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成立科技服务厅融资机构投资基金,扶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发展
进一步支持民间资本开展科技创业服务厅融资机构投资,对投资于本地区孵化期、初创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