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民进吉林省委员会一、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状况(一)老年人口和入住状况据省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我省总人口274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37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
按城乡分:城镇老年人口176万人(占46
9%),农村老年人口199万人(占53
1%);按年龄分:65岁以上230万人(占老年人口61
4%),占总人口8
38%(全国平均8
9%),80岁以上64
6万人(占老年人口17
2%);按困难程度分:全省共有困难老年人口158
43万人,其中城市“三无”老人1
53万人、农村“五保”老人11
9万人、优抚对象8万人、低保户51万人;失能老人30万人、空巢老人56万人
全省城镇办公养老机构接受老年人0
75万人,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2
4万人,占成城市老年人口的17
9%;农村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3
3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16
(二)养老机构建设情况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608个,拥有床位10
按所有制性质分:公办养老机构658个(占41%),拥有床位7
3万张(占70
5%);民办养老机构950个(占59%),拥有床位3
05万张(占29
5%);按城乡分:城镇养老机构984个(占61%),拥有床位3
95万张(占38%);农村养老机构624个(占39%),拥有床位6
4万张(占62%);城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2张,农村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张
全省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8张
(三)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农村村屯养老大院建设情况目前,全省城市共有社区1464个,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有1197个(还有267个未建成),占总数的82%;农村建制村9332个,已建成1430个农村养老大院,占总数的15
(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情况我省各类养老机构中有养老护理员4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