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系,各位同学:创新教育学分是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
学生取得的创新教育学分可以累计记载,并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选修课程的部分学分
2010年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请各系、各位同学根据《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明学院教字[2007]28号)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本科生向所在系申报创新教育学分
2010年1月6日下午5:00前,各系经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
2010年1月20日前,学校将公示并公布认定结果
二、申报认定范围申报认定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并符合《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的项目
三、申报认定材料1
学生向所在系提交的材料:《三明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2份、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2份
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由系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实践科
各系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的材料:学生的申请表1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三明学院------系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汇总表》1份(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教务处实践科刘子燕处)
原件审核后由学生所在系的辅导员归还学生本人
四、申报认定要求各系收到学生申报认定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不能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的项目不予审核上报
教务处对学生申报材料和各系审核意见进行复核、认定
经学校认定的创新教育学分将上网录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或网络办公平台下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