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和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目测等工作安排的公告按照《陕西省2010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现就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目测,以及特殊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安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参加资格复审和目测的考生范围参加资格复审和目测的考生范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我省本次招考的各类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同时进行目测
二、资格复审和目测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目测的受理时间集中安排在5月24日8时至5月27日18时,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受理递补人员时间延续至5月29日
西安党群系统法院、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6日(周三)一天
三、需提交的有关材料1、符合常住户口在陕西、陕西生源、陕西区域普通高校毕业或在陕西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截止2010年3月31日服务期满的四个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和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的除外);2、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于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有困难的考生,经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4、报考特设职位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交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关于报考人员服务期满(截止2010年3月31日)和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5、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所在地的相关证明;6、具体职位要求的需提供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请电话详细咨询招录机关
截止资格审查时间未取得而能保证在2010年7月31日前能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