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学校直属各单位:为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我校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检查清理“小金库”的工作
一、清理的范围、时间、要求(一)清理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未纳入学校财务帐户,私自存放,由个人保管或以私人名义存储的各项收入都属于“小金库”的范畴,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侵占、截留、隐匿各种应交收入,包括:各类办班收入、分成收入、罚没收入、赞助费、捐赠款、代收代管收入、各类管理费、手续费、劳务费、咨询费、资料信息查询费、报名费、考务费、注册费、工本费、标书费、经济往来中收受的回扣及公房、设备、场地出租出借收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收入等
2.以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转移资金,私存私放,不将资金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不将收支纳入学校会计帐内核算而形成的学校帐外资金
(二)时间安排1.自查上报阶段(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6月15日)在此阶段,各单位开展自查清理填报工作,经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审核签名后,将清理结果(资金数额、资金来源)上报纪检监察审计处
2.集中清理阶段(2013年6月15日至2013年6月30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清理结果研究汇总,向校党委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3.清查处理阶段(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20日)对集中清理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处理意见,追究责任,清查处理
(三)要求1.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阶段必须高度重视、全面彻底、不错不漏、不走过场,在6月15日前将两个附件(附件1、各单位清理检查“小金库”情况明细表;附加2、关于“小金库”清理检查工作的承诺书)上报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2.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凡是能够如期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