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讨论稿)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1—2012学年度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在小学期进行,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完成,在以往评选工作的基础上,还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直属系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完成以下工作:一、评选时间安排表6月上旬学生处发布评选通知
7月10日——7月22日院系审查材料,完成学生综合测评,上报初评结果;7月23日——7月30日学生处进行材料复审,形成初评结果;7月31日——9月中旬初评结果公示;9月中下旬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9月下旬——11月制作表彰文件,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发放奖助学金
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1、教务处、医学教务处:(1)负责催促各学院专业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星期内提交学生成绩,最迟在7月10日出成绩
(2)与交换生所在学校沟通,尽量在7月10日之前出成绩
2、学生处:(1)6月上旬发布奖助学金评选通知;(2)7月23——30日复核院系上报的奖助学金评选材料;(3)7月31日——9月中旬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暑假期间安排值班老师负责接听电话和查收邮件)(4)9月中下旬召开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5)9月下旬——11月制作表彰文件,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6)与网络中心配合,确保奖学金评选系统于7月1日之前启动,并且正常运行
3、各学院、直属系:(1)根据最新评选文件完善综合测评方案,做好奖助学金评选的动员和教育工作;(2)与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教务员相互沟通,督促专业老师及时提供考试成绩;(3)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最迟在7月22日向学生处报送各类奖助学金初评结果;4、基金会:与捐赠方联系,在6月初奖助学金评选文件下发之前,确定捐赠奖助学金新评和续评的项目,确保9月中旬资金到位
5、财务处:(1)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