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城乡规划破解科学发展难题 成都城乡一体化战略一开始就鲜明地提出“以规划为龙头和基础”。 长期以来,由于对规划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中国很多城市一方面没有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科学规划,一方面规划得不到认真执行,为此在发展中付出了巨大代价。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前,成都的规划管理状况也一样。因此,“规划滞后”这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难题必须首先破解。 成都认为,一个科学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城乡规划是科学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基础。3年多来,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成都奋力强化各级干部的规划意识,大力编制科学的规划,强力形成严格按规划办事的体制机制,从而有效转变领导方式和政府职能,逐步走上一条又好又快的发展道路。 目前,成都规划工作已有了一系列历史性进步:一是由“城市规划”转变为城乡统筹、覆盖整个市域范围的“城乡规划”;二是在规划的指导思想上,明确并始终遵循“三个集中”的原则;三是各类规划互相融合、衔接一致;四是开始建立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的保障机制,从而为真正转变领导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法》即将被《城乡规划法》所取代,而成都的实践则提前几年先行一步。 正是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成都的规划意识才得以全面增强,尊重规律,从实际出发,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开拓性地实施“城乡规划”,而科学的规划反过来又为城乡一体化提供了科学发展的蓝图和决策的依据,从而有力地推动成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滞后 严重阻碍科学发展 加快城市化进程,需要用科学规划来加强引导和宏观调控。城乡一体化从一开始就注重了统筹推进,事关全盘的规划成为先期布下的关键棋子。 规划在发展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具有“总管”的作用。规划管理现状与规划在科学发展中的地位极不适应,是很多地方建设和管理水平低下的基础性原因。 规划滞后的一个显著表现是历史长期城乡分割体制下的“规划分治”。当时成都城市规划与其他城市一样,也是只管城不管乡,郊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在规划实施管理中从不涉及,几乎一片空白。规划的城乡分割,是几十年来一贯的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至今仍在生效。规划的城乡分治已成为城乡二元结构的一种制度性根源。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考虑,是“城乡规划”区别于“城市规划”最大的特征。 然而,不仅农村规划缺位,即便是城市里面,很多干部规划意识不强,规划的水平也不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