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汽车罐车和气瓶综合检验站的请示 局领导: 我市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出租汽车、公共汽车数量大量增加,这些车全部使用价格低廉、环保的压缩天然气作为动力能源。由于汽车用油价格的不断上升,许多其它车辆也将要加入到这一行列,而压缩天然气由专用车载气瓶来盛装。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使用车载天然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验。目前,我省车载气瓶检验站较少,气瓶检验很不方便或有些得不到检验,存在安全隐患。经过调研,我们认为:进行车载气瓶检验,可保证车载天然气瓶安全使用,方便群众,防止发生事故,也可用车载气瓶检验设备进行其他无缝气瓶的检验,为我所开创新的检验领域。为取得综合经济收益,避免重复投资,我所计划将车载气瓶检验项目建设与现有汽车罐车检验站改建一起考虑——选择新的地址,扩大检验检测站功能,建设汽车罐车和气瓶综合检验站。如若新的综合检验站建成,可进行汽车罐车、常压罐车、低温罐车、车载天然气瓶和其他无缝气瓶等的检验工作,检验设备、工具可交叉使用,减少投资,年经济效益可达上百万元,项目可行。 以上请示,请领导给予批准。 附:建设综合检验站的可行性报告 廊坊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 0 0 6 年 6 月 5 日 建设综合检验站的可行性报告 一、项目情况 1 、 现状 (1)、廊坊市现有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 7 0 余辆、常压油罐车 2 0 0 多辆、低温罐车 6 0 多辆,大部分分布在市区和各区市县(低温罐车在外地),每年均由我所检验站进行年度检验或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安全状况等级进行定期全面检验; (2)、现有使用天然气出租汽车 1 7 0 0 多辆、其它汽车 5 0 0余辆,合计 2 2 0 0 多辆,数量还再不断增加,出租汽车每车使用 1 -2 只压缩天然气瓶,其它车辆每车使用 5 -8 只压缩天然气瓶。使用气瓶分为两种:无缝钢瓶和复合缠绕车用瓶。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车载天然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有其它无缝钢瓶 1 4 0 0 多只,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这类气瓶每三至五年年检验一次; 2 、项目可行性 (1)、我们提出建设汽车罐车和气瓶综合检验站,将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常压油罐车、低温罐车、压缩天然气瓶、其它无缝钢瓶检验检测项目放在一个站内,是由于这些被检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有重复性,检验设备可以交叉使用,使得站的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均可以节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