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教研室: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建立‚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的意见》(赣教研字“2003”3号)。各地依据省厅意见,积极开展了‚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研究和建立工作。为了进一步发挥教学研究工作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作用,提高全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领导和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和能力,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工作专项检查的领导 各级教研部门和初中、小学及幼儿园要深刻领会,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是当前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的现实要求与紧迫任务,是深化教学研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是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需要。它对于学校和幼儿园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加强学校(幼儿园)课程建设能力,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对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工作专项检查,是一项促进学校和幼儿园内涵发展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市、县(区)要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工作作为学校(幼儿园)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学校(幼儿园)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科学规划 全面开展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工作专项检查 开展全省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工作检查评估,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级教研部门应按照省意见的要求,对辖区内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建立‚以校(园)为本‛教学研究制度工作检查评估的周期、数量和进程进行科学规划与整体部署,安排好年度学校和幼儿园自评和市、县检查工作计划。要本着全面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做好学校和幼儿园的自评和检查工作。2011年底前各地对辖区内的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检查试点。接受检查试点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